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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风采

关于开展2012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年06月08日
一、活动主题
 
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以“举团旗跟党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题,开展纪念建团90周年活动、校友走访、社会观察与调研、就业见习及科技帮扶、志愿服务等五类活动。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工作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友会办公室、团委共同对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进行指导和实施,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学生党员实践团队,校友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校友走访实践团队。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实践团队将统一面向全校同学公开招募。
 
三、组织方式
 
采取校、院两级组织的方式。项目申报面向所有在校全日制学生。申报者可通过立项组建实践团队(建议每个团队3到10人)。组团方式分为相关职能部门组团、学院组团、团支部组团、课题组组团、学生组织组团以及自由组团等。
 
各学院应结合自身实际组织社会实践团队,并给予团队一定经费支持。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4月15日—4月30日)
 
面向各团支部、各实验室、各级学生组织和全体同学宣传社会实践活动。
 
(二)项目申报(5月5日—5月31日)
 
以基层团委、校级学生组织、校级社团为单位进行集中立项申报。对于跨学院组团,以领队所在学院为申报单位。
 
(三)立项评审(6月1日—6月11日)
 
成立暑期社会实践项目评审小组,对各实践团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并在共青在线进行公示。通过评审的项目准予立项。
 
(四)培训支持(6月12日至6月22日)
 
召开领队动员大会,对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工作方法、可能遇到的问题等进行交流培训。6月中旬将按照各基层学院(或其他指导单位)立项的实践团数进行一定经费支持。出发前,各团队到校团委实践部领取实践物资。
 
(五)社会实践(7月2日—8月底)
 
各实践团队按计划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六)总结表彰(8月底—10月)
 
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团队应认真进行总结。总结材料一般包括团队通讯、团员总结、实践成果、典型照片、视频等,并将其作为评奖评优的主要依据。
 
五、立项申报
 
(一)立项要求
 
1.结合本年度社会实践主题将纪念建团九十周年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将爱校荣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将专业知识、科学研究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将就业创业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将贫困学生回报奉献社会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引导学生更好地适应社会、服务社会、奉献社会,完成高水平的社会调查报告,产生高水平的社会实践成果,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立项要重点支持已有社会实践基地和新建社会实践基地,要重点支持能产生高水平调研报告的实践项目;
 
3.所有实践团应确定1名教师作为指导老师,指导实践团前期立项、活动开展、后期总结等工作。鼓励专职团干部、专业教师作为带队老师带领实践团赴实践地开展活动。
 
(二)选择实践地点
 
各基层团委要积极联系并引导同学自己联系社会实践地点。学校对实践地的类型没有特别要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但选择实践地应该以保证实践团安全、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与实践调研课题相关为原则。
 
为方便联系实践地,校团委会提供联系实践地介绍信(见附件1)。有需要的团队可于4月16日(周一)——5月20日(周三)14:00—17:00到校团委艾翔老师处领取。
 
(三)组建团队
 
参加2012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学生必须是2012年12月之前在校的北京理工大学学生(2008级毕业生获得保研资格的可持相关证明,参加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鼓励以班级、团支部、课题组或宿舍为单位组团,鼓励跨专业组团。(2011级本科生要注意协调好社会实践与军事理论课的时间安排。)
 
(四)申报项目
 
各团队须到共青在线网站http://ccyl.bit.edu.cn下载并填写《团队立项登记表》(附件2)、《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附件3),填写完成后于5月21日前将①接收单位证明(注明实践地接收单位负责人姓名以及联系方式,可以是传真件。特殊情况如“重走长征路暑期社会实践”无具体接收单位,请上交书面说明材料,否则不予审批。附件4)②立项登记表(按相关说明准确填写并打印,到指导单位盖章)③所有已签字的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④团队实践信息统计表(附件5)上交至校团委(或其他指导单位),等待审批。
 
5月31日前,各基层团委(及其他指导单位)将收齐的所有实践团队书面材料与暑期安全管理联络员名单一并上交至校团委实践部。校团委将统一组织评审。
 
六、实践环节
 
(一)安全工作
 
实践团领队应配合指导单位落实“每日一报”制度,每天要向所属指导单位的安全联络员汇报安全情况,遇到突发情况要及时上报。
 
各学院暑期安全管理联络员每天向校团委汇报本单位实践团情况,实施“零报告”制度。本措施与“优秀组织奖”评比挂钩。
 
(二)宣传工作
 
实践团应借助各类媒体开展宣传工作,要求每个实践团至少要向校园网或其他媒体投稿1篇。
 
七、总结表彰
 
(一)实践成果提交
 
1.需交材料
 
需上交的电子版材料包括:
 
(1)团队总结报告一份,不少于2000字;
 
(2)团队通讯一份(范文见附件6),不少于5000字。作为评选优秀社会实践团队的重要依据,择优汇编并正式出版;
 
(3)团队个人总结(每人一份),不少于1000字;
 
(4)至少5张比较有代表性的活动电子照片,要求分辨率在1280×960以上,存为JPEG格式,文件名应反映照片内容,例如“队员在中心广场进行问卷调查”,存为JPEG格式,并将所有照片统一压缩后上交;
 
(5)团队整体完成的实践课题成果(调查报告、论文等,选交)。

需上交的书面材料包括:
 
(1)团队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意见反馈表(选交,附件7);
 
(2)各种媒体对实践活动的相关报道、当地领导或者知名人士对社会实践活动的题词、接收单位评语(选交);
 
(3)接收单位关于建立实践基地的反馈表(选交,附件8)。
 
2.报送时间
 
请各基层学院(或其他指导单位)于9月14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提交校团委(体育馆南厅A06),电子版材料发送至tuanwei@bit.edu.cn。逾期将取消该单位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
 
3.团队上交的材料直接与后期实践评奖评优挂钩。有条件的团队可以自行拍摄编辑DV短片或制作反映社会实践过程的幻灯片等,这些工作将在评比过程中给予加分。
 
(二)风采展示和成果交流
 
社会实践成果展示、交流活动应当全面展示社会实践团队的风采及课题内容,展现我校学生良好的综合素质、精神风貌以及不同身份下的角色观念,突出团队成员在实践中的收获,体现实践活动给当地带来的实际收益。各基层团委和实践团队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活动方式,开展团队报告会、经验交流会、摄影展览等形式的展示、交流活动。
 
各基层团委可按需求单独或联合举办分报告会进行成果展示。分报告会时间原则上定在9月中下旬。请各基层团委提前确定时间并报告团委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
 
(三)评奖评优
 
9月14日前,各基层团委按照《北京理工大学2012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评奖办法》要求,推荐优秀及先进团队、个人、优秀指导教师的相关材料上交至校团委。校团委将举行暑期社会实践评审答辩会,对作品进行公开答辩。
 
(四)总结表彰
 
10月中下旬,校团委将召开暑期社会实践表彰大会,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选取各类实践团队表现突出的成果进行展示,启动2013年度社会实践工作。获得优秀实践团队的实践团成员,可以在成绩单中记载1个奖励学分,并给出相应的成绩等级。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各基层团委要指定1名专职团干部作为负责老师全面开展此项工作,确定1名专职团干部担任暑期安全管理联络员,实践期间每天向校团委汇报安全情况。各基层团委应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将此项工作传达到每一个团支部和学生组织。各专业学院要将宣传动员范围延伸至基础教育学院,争取更多的低年级本科生参与社会实践。
 
(二)结合实际、确保实效。各基层团委要加强对实践团队的指导,积极争取专业教师开展指导工作,注重增强实践活动的吸引力,提高实践活动的质量与效果,推动我校社会实践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精心组织、多方联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是交流学习、展示风采、加强合作的良好契机。各单位应结合校友走访、社会调研、就业见习等内容,精心组织实践活动,加强对实践人员的服务、管理和培训,加强长期合作的实践基地建设,加强社会调查结果的提炼和升华,加强对优秀校友的走访与宣传,以实践活动为载体带动其它工作的开展。
 
(四)认真总结、深化成果。各单位应对本单位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校团委将对优秀成果在全校范围进行宣传报道。
 
联 系 人:尚松田  艾  翔
 
联系电话:69812280,68913282
 
电子邮箱:tuanwei@bit.edu.cn
 
附件1:实践地联系证明
 
附件2:团队立项登记表
 
附件3: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
 
附件4:实践地接收证明
 
附件5:团队实践信息统计表
 
附件6:通讯范文
 
附件7:团队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意见反馈表
 
附件8:接收单位关于建立实践基地的反馈表
 
附件9: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
 
附件10:先进实践团员申报表
 
附件11:优秀实践团员申报表
 
附件12:优秀调研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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