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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28365365娱乐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18日

  为了激励物理学院研究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和全面发展,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bet28365365娱乐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评定范围

  我院在籍的全日制(全脱产非在职)研究生,在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国防科工及军队定向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我校与科研院所等其他研究生培养机构之间联合培养的研究生也可申请。超出基本学制年限和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二、奖学金名额和奖励标准

  2017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参加学校差额评选博士生2人,硕士生2人。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四、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委员,由研究生教学副院长、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副院长、学院教授委员会或学科责任教授小组代表、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未申报当年国家奖学金)等任委员。负责制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组织研究生提交申请、初步评审、汇总上报等工作。

  五、评定原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由研究生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评审委员会根据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成果和学习成绩、博士研究生的学术成果,结合研究生在学术论坛中的表现和其他品德修养进行综合评定。学术成果和学习成绩具体评定标准按照《物理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学习成绩综合评定办法》执行。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原则,即在评审过程中,积极听取其他委员的意见,在平等、协商的气氛中提出评审意见;

  (2)、回避原则,即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应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

  (3)、公正原则,即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提供获奖便利;

  (4)、保密原则,即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及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等相关保密信息。

  2、用于申请奖学金的各项成果和表彰应为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各项成果和表彰应于2017年8月30日前获得,包括已正式发表的论文(已正式刊出或在线公布的,具有年、卷、期、页号的论文)、出版的刊物、获得的专利或表彰。第二次(及以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同一申报原因和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即相同成果不能出现在不同年度的申请材料中)。一经查出,取消学生本次及以后的参评资格。

  3、第一作者为学生导师、第二作者为学生本人的论文,可视同学生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的论文,可视为1/N篇论文(N为共同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的人数);学生为通讯作者的论文不能视同第一作者。

  

  六、申请及评审安排

  9月13日~9月18日成立物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发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通知;制定并公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并于9月18日前将学院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和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均加盖公章)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自愿申报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交由推荐人签字后的《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同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到本学院指定的电子信箱。

  9月18日~9月27日学院组织评审。并将完成评审后的评定结果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9月28日前,学院上报评定结果。

  

  物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7年9月15日